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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购领

信息来源于:香河在线 发布时间:2005/12/5
1、 审批项目名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正式认定
2、 受理部门:县局税政管理股
3、 审批项目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
4、 审批收费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
5、 审批总时限:条件符合,当场办结
6、 审批程序:受理、审核、审批
① 条件:《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单》;发票购领簿;发票专用章;已使用未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票人身份证及购票IC卡;专用发票使用报告表。
② 标准:申办人提交的申办资料齐全、规范、有效
③ 本岗位责任人:县局税政管理股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人员
④ 岗位职责及权限:及时为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办理发票领购手续
⑤ 办理时限:及时办理
电话:010-61744288 传真:010-61744288 邮箱:union#cco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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