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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税收抵免和税前扣除项目的审批

信息来源于:香河在线 发布时间:2005/12/5
1、审批项目的名称:申请税收抵免和税前扣除项目
2、受理部门:香河县地方税务局所属各分局、税务所
3、审批项目编号:
4、审批项目依据:河北省地方税收业务工作规程
5、审批收费依据:免费审批
6、审批总时限:六个月
7、审批程序
受理、审核、批准程序
条件
1.企业所得税抵免和扣除类
(1)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
①企业申请抵免企业所得税时,报送下列资料:
A.《技术改造购买国产设备明细清单》(GL11);
B.《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申请表》(GL12);
C.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
D.技术改造项目批准立项的有关文件或确认书;
E.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确认书;
F.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②年度终了,核定抵免所得税额时,报送下列资料:
A.《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表》(GL13)并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复印件;
B.《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明细表》(一般企业适用)、(汇总纳税成员企业适用)(GL14-15);
(2)技术开发费
①技术开发项目立项后,报送下列资料:
A.立项材料;
B.开发计划;
C.技术开发费预算;
D.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委托其他单位开发和联合开发的,还应提供:
A.委托书;
B.联合开发协议等资料。
②当年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增长10%以上的,纳税人提出的享受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申请。
(3)申请扣除坏账损失和财产损失
A.《纳税人坏账损失扣除申请审批表》(GL05);
B.《固定资产盘亏、毁损申请审批表》(GL06);
C.《存货盘亏、毁损申请审批表》(GL07);
D.依据审批内容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a.损失处理申请报告;
b.坏账损失证明材料;
c.财产损失明细表或坏账损失明细表
d.清查盘点机构或人员的清查报告(包括企业及企业主管部门自行清查盘点报告或财政、审计等部门清查盘点报告等);
e.保险机构、公安机关、法院及赔偿人员等的证明凭据。
E.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4)销售费用包干
A.企业销售费用包干申请;
B.《企业购销费用包干申请审批表》(GL08);
C.企业销售费用包干方案(办法);
D.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5)亏损认定及弥补亏损
A.《纳税人亏损审核表》(GL09);
B.《纳税人弥补亏损核准表》(GL10);
C.有关年度的财务报表;
D.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2.个人所得税抵免和扣除类
(1)个人所得税的抵免
纳税人境外所得项目的有关资料和境外税务机关填发的完税凭证。
(2)外籍人员所得额扣除
A.《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申请审批表》(SW01);
B.受雇的合同或协议;
C.在中国工作期间取得属于境外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的有效凭证;
D.相关国家法律规定应由雇主负担的社会保障性质费用的法律文件;
E.在中国境内接受教育的支出凭证和期限证明材料;
F.探亲的交通支出凭证复印件;
G.有关补贴的有效凭证、本人身份证明、来华日期证明以及与境内服务的所有单位签订的合同。
标准:申请资料齐全、依据充足、数据准确、情况属实。
本岗位责任人:咨询服务岗位、管理岗位人员及单位负责人
岗位职责及权限:审查申请人提供申请资料,签署审查意见,形成书面报告,提交主管负责人,逐级上报上级地税机关审批。
办理时限:
(一)收到咨询服务人员传递来的抵免和扣除项目的有关申请审批表及附送资料后,进行调查核实。
(二)符合条件的,在初审后2日内按审批权限报上级税务机关。
(三)接到上级批复后,将批复信息录入计算机或登录台账,2日内将有关批复资料传递给咨询服务人员。
(四)收到咨询服务人员传递来的企业于年度终了后10日内报送的《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表》(GL13)及有关资料后,20日内与省级或市级税务机关核准文件中有关资料核对,核定该年度可抵免的国产设备投资额,传递给咨询服务人员。
(五)对企业技术开发费的备案材料审核无误后存档备查,对上级机关审批的技术开发费项目建立台账。
(六)收到下级税务机关关于企业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请示后,进行审核,对准予享受抵免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下达核准文件,逐级通知到基层税务机关及企业;对提供的资料和证明不完整的,予以退回或补报;对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退回。按户随时上报,省局、市局在接到请示后60日内审核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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