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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的名称:项目基建计划审批

信息来源于:中国香河 发布时间:2005/12/5
审批项目编号:
审批项目依据:①国务院国发[1986]74号《关于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若干规定》;②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9]16号《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③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693号《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④河北省政府冀政[2003]19号《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的若干意见》。
审批收费依据:(不收费)
审批总时限:
审批程序:
①不需要财政平衡资金,但需平衡建设条件的项目审批程序
项目单位申请→基建股长审核→主管局长审查→县基建协调会审批→下发基建计划。
②需要财政平衡资金建设条件的项目审核审批程序
项目单位申请→基建股长审核→主管局长审查→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上级主管部门下达批复和基建计划。

(1)受理
①条件: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预审意见、建设局项目规划意见、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选址意见、银行存款证明、审计局验资报告、项目单位申请(有财政投资的项目基建计划审批,需可行性研究报告)。
②标准: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③本岗位责任人:张建华
④办理时限:
(2)投诉
①本岗位责任人:
②岗位职责及权限:
③投资途径及方式、电话:
④办理时限:
⑤告知方式及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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