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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工集资建房

信息来源于:中国香河 发布时间:2005/12/5
单位职工集资建房
1、 审批项目的名称:单位职工集资建房
2、 受理部门:房改办
3、 审批项目编号:
4、 审批项目依据:根据冀政房改[2002]1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集资合作建房管理的通知》。
5、 审批收费依据:
6、 审批总时限:
7、 审批程序:
(1)受理
① 条件。填写受理申请表,交验相关申办材料和证件。
② 标准。要求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③ 本岗们责任人:王秀媛
④ 岗位职责及权限:对申请集资建房的单位进行审批。
⑤ 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
(2)审核
① 标准:对申请集资建房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廊房改[2002]8号》文件规定的内容,不予批准。
② 本岗位责任人:王秀媛
③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3)审定
① 标准:符合《廊房改[2002]8号》文件规定的要求
② 本岗位责任人:佟永国
③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4)投诉
①本岗位责任人:王秀媛
②岗位职责及权限:向顾客解答疑难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③投诉途径及方式、电话 8321882
④办理时限:3天
⑤告知方式及时限:电话或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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